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2025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办法》、《长安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实施细则(2025修订)》等文件办法,经学生自评、各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评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领导小组于2025年5月27日审定,本次评审结果如下:
一、DANILA MOTIN等202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评审合格,2025-2026学年度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ALI TAHIR等4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评审不合格,中止/取消其奖学金资格,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同意NORA AHMED MOHAMMED MOTHAFAR等9名博士研究生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一学年的申请,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三。
公示期:5月27日-5月29日
任何同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9-82334733;邮箱:xyy@chd.edu.cn。
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