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人士;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长安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6. 年龄为16-35周岁(以当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项目类别

(一)来华项目

研修方向

时长

入学时间

HSK、HSKK要求

国际中文教育

一学年

11个月)

每年9月

HSK3级270分,有HSKK

一学期

5个月)

每年3月、9月

HSK3级180分,有HSKK

汉语言文学

一学年

11个月)

每年9月

HSK4级180分,HSKK中级60分以上

一学期

5个月)

每年3月、9月

HSK3级180分,有HSKK

汉语进修

一学年

11个月)

每年9月

HSK3级210分,有HSKK优先

四周

每年7月、12月

HSK即可

注:

1. 一学年项目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者;

2. 一学期和四周项目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3. 四周项目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请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人。

(二)线上项目

项目名称

时长

入学时间

HSK、HSKK要求

汉语进修

一学年

每年3月、9月

HSK3级180分、有HSKK优先

一学期

HSK成绩即可

专项研修

申请条件和办法详询我校

 

三、奖学金内容及资助标准

项目类别

奖学金内容

资助标准

一学年研修

学习期间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生活费:2500元/月

一学期研修

四周研修

学习期间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综合医疗保险费

不含生活费

注:

1. 线上项目仅资助学费;

2. 学校提供双人间宿舍,申请校外住宿学生享住宿补贴700元/月;

3. 项目申请费:600元(不可退)

 

四、奖学金申请流程

1. 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接收院校选择:长安大学),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注:如无推荐机构,请邮件联系我校马尔代夫维拉学院汉语中心(孔子学院)clc@villacollege.edu.mv),提供相关语言能力证明获取推荐信。

2. 登录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is.chd.edu.cn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3. 申请完成。后续学生须及时关注申请系统和注册邮箱,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五、申请材料清单

1. 基本材料要求

1)有效国际护照。如申请者在华,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

2)HSK、HSKK成绩报告扫描件(有效期两年);

3)推荐机构负责人出具的推荐信;

4)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5)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英/法/西语以外的语言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如申请者已在华,只需提供当前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或无违纪证明即可;

6)未成年申请者应额外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2. 其他材料要求

1)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申请时间

9月入学:3月1日-5月15日

3月入学:3月1日-10月31日

 

注意事项:

1. 入学体检不合格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2. 申请者需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取消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