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春季长安大学国际学生非学历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者:刘一楠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10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短期科研交流项目(China Link)

(一)申请资格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普通进修生: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岁;

(2)高级进修生: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教职员工,不超过50岁;

3、申请及参与项目期间,须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教职员工。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2、提供生活费:

(1)普通进修生:人民币3,000元/月;

(2)高级进修生:人民币3,500元/月;

3、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4、资助期限:1—12个月

(三)招生专业

中文授课专业:https://ies.chd.edu.cn/8470/list.htm

英文授课专业:https://ies.chd.edu.cn/en/8906/list.htm

(四)申请流程

1、查看我校相关专业(汉语言专业不可申请);

2、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填写并提交申请。长安大学代码:10710,项目种类B类;

3、登录长安大学来华留学报名平台https://is.chd.edu.cn填写并提交申请;

4、缴纳项目报名费600元(不可退);

5、学校审核材料,符合要求者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奖学金录取结果。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仅在我校系统内上传;

2、最高学历证书或当前国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工作证明;

3、最高学历成绩单或当前国外院校出具的在读成绩单;

4、在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500字);

5、《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有效期为6个月);

6、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7、有效期内的护照扫描件;

8、语言水平证书(如有);

9、其他补充材料(如有)。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六)申请截止日期

关于具体开班时间和申请截止日期,请发送邮件至apply@chd.edu.cn咨询。

 

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项目(TFSU)一学期研修生项目

(一)申请资格

1、非中国籍人士,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5、已从最近学历毕业,或能提供当前院校保留学籍相关证明;

6、3年内未获得过同类奖学金资助。

(二)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1、免交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2、提供生活费2500元/月;

3、资助期限:5个月。

4、申请校外住宿学生享住宿补贴700元/月;

(三)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对于申请一学期研修生项目者:

(1)入学时间: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报到日期以录取通知为准;

(2)语言水平要求:

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等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3)其他要求:

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四)申请流程

1、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登录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is.chd.edu.cn,按系统提示,在线提交材料;

3、缴纳项目报名费600元(不可退);

4、学校审核材料,符合要求者进入预录取环节;

5、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公布专家评审结果;

6、进入预录取并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者完成录取。

(五)申请材料

1、有效普通护照。如申请者在华,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

2、非在校生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预毕业证明,9月来校报到时需携带纸质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当前院校开具的学籍保留相关证明;

3、学习成绩单;

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页、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院盖章或医师签字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5、6个月以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申请者已在华,只需提供当前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或无违纪证明即可;

6、语言水平证明;

7、来华学习动机信或计划书;

8、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表(从http://www.chinese.cn完成报名后下载);

9、推荐机构出具的推荐信;

10、未成年人须出具未成年人委托书。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六)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七)推荐机构

申请长安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者,如无推荐机构,请邮件联系马尔代夫维拉学院汉语中心(孔子学院)(邮箱:clc@villacollege.edu.mv),提供护照首页和HSK、HSKK证书获取推荐信。

(八)申请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31日。

 

三、自费汉语项目(一学期汉语进修生)

(一)申请资格

1、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长安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3、年龄:16-45周岁。

(二)项目内容

1、入学时间

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报到日期以录取通知为准。

2、费用标准

项目类型

一学期项目

学费

8000元

保险费

400元

申请费

400元(不可退)

注:由于宿舍容量限制,2027年春季自费汉语进修项目校内宿舍先到先得。

(三)申请流程

1、登录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is.chd.edu.cn,按系统提示,选择长安大学“自费”项目,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缴纳400元项目报名费(不可退);

3、学校审核材料,学生需关注申请系统和个人邮箱以了解申请进度和审核反馈结果。

(四)申请材料

1、有效普通护照扫描件。如申请者在境内,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扫描件;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扫描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页、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院盖章或医师签字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中文/英文翻译件(提交申请时,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需在三个月及以上);如申请者已在华,只需提供当前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或无违纪证明即可。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五)申请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5日。

 

四、夏令营/冬令营项目

(一)申请资格

1、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长安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3、年龄:16-55周岁。

(二)项目内容

一事一议,内容包括主题课程研修、中华文化体验、历史人文考察、企业实地参访等,具体安排可根据天气、工作安排、学员意向等灵活调整。

(三)申请流程

目前仅接受团体申请,成班人数最低10人。如需咨询或申请项目,请至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申请邮箱apply@chd.edu.cn。

(四)申请材料

1、有效普通护照扫描件。如申请者在境内,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扫描件;

2、由就读学校提供的在读证明,或所在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