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2026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办法》、《长安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实施细则(2026修订)》等文件办法,经学生自评、各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评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领导小组于2026年5月25日审定,本次评审结果如下:
一、DIPESH BUDHATHOKI等222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评审合格,2026-2027学年度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FAIZAN AHMED等3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评审不合格,中止/取消其奖学金资格,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同意SUSI ANDRIANI SIMANJUNTAK等16名博士研究生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一学年的申请,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三。
公示期:5月25日-5月27日
任何同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9-82334733;邮箱:xyy@chd.edu.cn。
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