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短期科研交流项目
(一)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普通进修生: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岁;
(2)高级进修生: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教职员工,不超过50岁;
3. 申请及参与项目期间,须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教职员工。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2. 提供生活费:
(1)普通进修生:人民币3,000元/月;
(2)高级进修生:人民币3,500元/月;
3.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4. 资助期限:1—12个月
(三)招生专业
中文授课专业:https://ies.chd.edu.cn/8470/list.htm
英文授课专业:https://ies.chd.edu.cn/en/8906/list.htm
(英文授课专业是否开班具体请邮件咨询)
(四)申请流程
1. 查看我校相关专业(汉语言专业不可申请);
2.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填写并提交申请。长安大学代码:10710,项目种类B类;
3. 登录长安大学来华留学报名平台https://is.chd.edu.cn填写并提交申请;
4. 缴纳项目报名费600元(不可退);
5. 学校审核材料,符合要求者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奖学金录取结果。
(五)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仅在我校系统内上传;
2. 最高学历证书或当前国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工作证明;
3. 最高学历成绩单或当前国外院校出具的在读成绩单;
4. 在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500字);
5.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有效期为6个月);
6. 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7. 有效期内的护照扫描件;
8. 语言水平证书(如有);
9. 其他补充材料(如有)。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项目
(一)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人士,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5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5. 已从最近学历毕业,或能提供当前院校保留学籍相关证明;
6. 3年内未获得过同类奖学金资助。
(二)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1. 免交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2. 提供生活费2500元/月;
3. 资助期限:
(1)一学年项目:11个月;
(2)一学期项目:5个月。
4. 申请校外住宿学生享住宿补贴700元/月;
(三)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申请一学年研修生项目者
(1)入学时间:9月;
(2)语言水平要求:
a.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b. 汉语言文学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c. 汉语研修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2. 申请一学期研修生项目者
(1)入学时间:3月、9月;
(2)语言水平要求:
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等方向,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3)其他要求:
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四)申请流程
1. 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登录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is.chd.edu.cn,按系统提示,在线提交材料;
3. 缴纳项目报名费600元(不可退);
4. 学校审核材料,符合要求者进入预录取环节;
5. 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公布专家评审结果;
6. 进入预录取并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者完成录取。
(五)申请材料
1. 有效普通护照。如申请者在华,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
2. 非在校生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预毕业证明,9月来校报到时需携带纸质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当前院校开具的学籍保留相关证明;
3. 学习成绩单;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页、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院盖章或医师签字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5. 6个月以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申请者已在华,只需提供当前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或无违纪证明即可;
6. 语言水平证明;
7. 来华学习动机信或计划书;
8.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表(从http://www.chinese.cn完成报名后下载);
9. 推荐机构出具的推荐信;
10. 未成年人须出具未成年人委托书。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六)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七)推荐机构
申请长安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者,如无推荐机构,请邮件联系马尔代夫维拉学院汉语中心(孔子学院)(邮箱:clc@villacollege.edu.mv),提供护照首页和HSK、HSKK证书获取推荐信。
三、西安市“一带一路”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短期汉语进修项目
(一)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此前未获得过“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资助,且未同时接受其他奖学金项目资助。
(二)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1. 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自理;
2. 提供生活费1000元/月;
3. 资助期限:
(1)一学年项目:10个月;
(2)一学期项目:5个月。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is.chd.edu.cn,按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缴纳项目报名费400元(不可退);
3. 学校审核材料,学生需关注申请系统和个人邮箱以了解申请进度和审核反馈结果。
(四)申请材料
1. 有效普通护照。如申请者在华,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预毕业证明,9月来校报到时需携带纸质毕业证书);
3. 学习成绩单;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页、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院盖章或医师签字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5. 6个月以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申请者已在华,只需提供当前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或无违纪证明即可;
6. 语言水平证明;
7. 未成年人须出具未成年人委托书。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四、自费汉语项目
(一)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长安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3. 年龄:16-45周岁。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时间
(1)一学年项目:秋季学期入学;
(2)一学期项目:春季、秋季学期入学均可。
2. 费用标准
项目类型 | 一学年项目 | 一学期项目 |
学费 | 14000元 | 8000元 |
住宿费 | 7200元 | 3600元 |
保险费 | 800元 | 400元 |
申请费 | 400元(不可退) | |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is.chd.edu.cn,按系统提示,选择长安大学“自费”项目,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缴纳400元项目报名费(不可退);
3. 学校审核材料,学生需关注申请系统和个人邮箱以了解申请进度和审核反馈结果。
(四)申请材料
1. 有效普通护照扫描件。如申请者在境内,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扫描件;
2.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扫描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页、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院盖章或医师签字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中文/英文翻译件(提交申请时,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需在三个月及以上);如申请者已在华,只需提供当前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或无违纪证明即可。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五、夏令营/冬令营项目
(一)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
2.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长安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3. 年龄:16-55周岁。
(二)项目内容
一事一议,具体安排可根据天气、工作安排、学员意向等灵活调整。
(三)申请流程
1. 发送申请材料至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申请邮箱apply@chd.edu.cn,写明申请项目或项目时间;
2.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统计项目人数。申请截止后,若申请人数大于最小开班人数10人,则确定开班,学校为申请者开具邀请信,用于办理来华签证;若申请人数未满10人,则取消活动。
(四)申请材料
1. 有效普通护照扫描件。如申请者在境内,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扫描件;
2. 由就读学校提供的在读证明,或所在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注:中/英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