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2)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非学历教育进修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非其他奖学金获得者。
4. 语言能力要求:
学历层次 | 授课语言 | 语言要求 |
硕、博士研究生 | 中文授课 | HSK5级≥ 180分 (人文学院要求HSK5级≥210分) |
英文授课 | 雅思≥ 6.0分、托福≥ 80分、多邻国≥ 100分 | |
本科生 | 中文授课 | HSK4级≥180分 (人文学院要求HSK5级≥180分) |
英文授课 | 雅思≥ 6.0分、托福≥ 80分、多邻国≥ 100分 | |
注: 提供中文或英文授课语言证明的学生可免提交相应语言能力证书。 |
二、奖学金内容
学历层次 | 学制 | 学费 | 住宿 | 生活补助 |
博士研究生 | 四年 | 自理 | 自理 | 2500人民币/月*10月 |
硕士研究生 | 三年 | 2000人民币/月*10月 | ||
本科生 | 四年 | 自理 | 1500人民币/月*10月 | |
注: 1. 该奖学金“生活补助”只发放第一年。 2. 本科生每年接受一次年度评审。年度评审根据学生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审通过者继续享受北校区住宿资助,不通过者下一学年停止北校区住宿资助。 |
三、专业列表
本科专业列表:见附件1
硕士专业列表:见附件2
博士专业列表:见附件3
四、申请材料
在我校申请系统中,申请人必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在线提交材料:
1. 有效普通护照。如申请者在华,还需提交有效居留许可。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预毕业证明,9月来华报到时需携带纸质毕业证书);
3. 学习成绩单;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页、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院盖章或医师签字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5. 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申请者已在华,只需提供当前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或无违纪证明即可;
6. 语言水平证明;
7. 学习计划(本科)或研究计划(硕博);
8. 两封(副)教授签署的推荐信(本科生免交);
9. 导师接收函(不强制提交,但提交者考虑优先录取);
10. 可提交:学术成果【非常重要】、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获奖证书。
注:中/英/法/西语以外的申请材料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译本。
五、申请截止时间
5月31日
六、申请程序
1. 登录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is.chd.edu.cn,按系统提示,选择长安大学校长奖学金项目,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初审通过后,按要求在系统内缴纳400元申请费,无论录取与否,报名费均不退还。
3. 申请完成。后续学生须及时关注申请系统和注册邮箱,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注:申请人需准确填写本人联系邮箱、电话、通讯地址。申请期间,申请人务必及时回复我校的邮件;未能及时回复邮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则视为放弃。
七、注意事项
1. 原则上,一经录取,学生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学期期限、授课语言,请慎重选择。
2. 学校给被录取学生发送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供其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持非X1类签证者,学校不予报到注册。
3. 录取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到注册时间以录取通知要求为准。
4. 报到时将再次核验毕业证书原件、语言水平证书等,未能提供证书或证书核验不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 入学体检不合格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6. 凡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开除学籍。
附件1 本科专业 Attachment 1 Bachelor majors.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