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助我校优秀留学生完成学业,我校特设“长安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奖学金采取现金发放的形式,分多个等级。
一、申请人资格
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自费本科、硕士、博士留学生;
2.对中国友好,模范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尊重中国文化习俗。;
3.勤奋学习,文化课成绩在同类学生中优良,本学年所学课程均考试及格;
4.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和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关心他人;
5.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奖学金种类 | 奖励标准 | 备注(其他): |
一等奖学金 | 10000元/人/学年 | 体育之星、文艺之星、 领导力之星、学习之星、 志愿者之星等若干。 |
二等奖学金 | 5000元/人/学年 | |
三等奖学金 | 2000元/人/学年 |
三、申请材料
1.《长安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在校成绩单;
3.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四、申请截止日期
参照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