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外事公寓健身房(以下简称健身房)正常服务,让各位老师和留学生同学拥有一个优雅的健身环境,特规定如下,希望各位老师和留学生共同遵守。
健身房开放对象(以下简称会员):
1. 身体健康的长安大学在校留学生;
3. 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的任课老师;
4. 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全体职工;
5. 其他经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同意使用健身房的人员。
健身房开放时间:
4.30PM —9.30PM Mon.—Fri.
10.00AM—9.30PM Sat.&Sun.
会员规定:
1. 会员可根据本规定,合理使用健身房内的的各种器材;
2. 留学生借用乒乓球及桌球一律凭本人学生证在值班室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3. 会员应自觉维护环境清洁,不可随便吐痰、丢垃圾,在会所内不准吸烟、饮酒;
4. 请会员自觉遵守健身房各种器材的使用规定,如有不明可请有关教练指导训练,如因会员过失造成器材损坏,责任人必须赔偿相关损失;
5. 会员不可将食物、饮品带入健身房;
6. 使用健身器材需量力而行,以防止意外;
7. 会员不可在健身房内大声喧哗或追逐而影响他人的健身活动;
8. 会员进行健身时,请穿合适的健身服及运动鞋;
9. 动物宠物及植物一概不许带入本健身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