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刘一楠发布时间:2023-05-29浏览次数:24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办法》、《长安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办法,经学生自评、各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评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5月29日审议,审议通过评审结果如下:

一、MALIKGULYYEV MALIKGULY等140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评审合格,2023年9月-2024年7月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YUSUPOV FARZIN等1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评审不合格,取消其奖学金资格,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同意LINDAGATO PHILEMON, SHAHEEN YASIR等10名博士研究生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一学年的申请,拟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名单详见附件三。

公示期:5月29日-6月1日

任何同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9-82334733;邮箱:isa@chd.edu.cn。






附件一: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合格拟上报名单.pdf

附件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合格拟上报名单.pdf

附件三: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延期学生拟上报名单.pdf